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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阿联酋实现两国公民互免签证 2018年1月16日起生效

新华社

       中国政府和阿联酋政府于2017年12月12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签证的谅解备忘录》进行了修订,将互免签证范围扩大至两国持普通护照人员。该修订将于2018年1月16日生效。生效之日前,双方持普通护照公民前往对方国家,仍需按现有规定办理。

          中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19日以互换照会方式再次修订《中阿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签证的谅解备忘录》,将两国持普通护照人员纳入免签范围。由于此前阿联酋已经对中国持普通护照人员开放免签,此次修订意味着中国同样给予阿联酋公民免签待遇。

中国驻阿联酋大使倪坚与阿联酋外交部领事事务助理次长艾哈迈德共同出席换文仪式。该修订自2018年1月16日起生效,阿联酋由此成为第11个与中国互免普通护照签证的国家。


  该修订生效后,中国公民持有效的中国普通护照因旅游、商务、探亲、过境等短期事由拟在阿联酋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拟入境阿联酋从事工作、定居、新闻报道等需该国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在入境前办妥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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